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办理步骤
个人征信可以通过两种方法办理: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个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查询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1、个人可以亲自到查询点查询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委托他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
二、通过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查询,其步骤如下:
1、打开征信官网(),选择“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2、选择“试用版”马上开始查询
3、注册帐号并登陆个人征信查询系统
4、登录成功,选择“信息服务”--“获取信用信息”
5、输入预申请的查询验证码(需提前官网申请查询,24小时内由征信中心发放查询验证码到预留手机号)
6、提交查询征信请求成功,在征信报告上即可查看个人征信情况
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有2种办法:
1、本人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这些身份证明可以是居民二代身份证、军人的军官证、士兵证、外国人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的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2、代办人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和代办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用户注册人行征信网站后,没有通过身份认证,无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要重新提交申请,并进行身份验证。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人民银行于1997年立项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直作为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化项目管理,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合署办公。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关,10月8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上线运行。
参考资料征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引用时间2018-1-19]评论列表 (0条)